想說閒置房子不用也不好,
開始租屋的包租婆生活~~
輾轉變成社會住宅,
上網吸收不少資訊,
取之於網路~就回饋於網路,
也分享一下首租社會住宅的經驗。
一開始其實不知道什麼是社會住宅方案,
是房客告訴我們的
仔細找了政府相關的社會住宅介紹:
像是內政部的網頁 https://pip.moi.gov.tw/V3/B/SCRB0504.aspx
也聯繫了代管的業者,
發現對方是低收入戶,
非常急需要可以加入社會住宅計畫的房東,
可以由政府補貼其租金,
另外房東也會有一些稅金的優待
例如:
依住宅法第22、23條規定,加入包租代管試辦計畫之房東可享有相關賦稅優惠。
(一)綜合所得稅:每屋每月租金收入新臺幣1萬元以下可免納綜合所得稅,
其租金收入超過新臺幣1萬元部分,房屋必要損耗所支出費用亦可再減除百分之六十。
(二)房屋稅、地價稅:屬地方稅,授權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制定,得予適當減免。
目前除新北市、宜蘭縣、嘉義縣外,其餘市、縣(市) 皆已制訂賦稅優惠自治條例。
因為租金不沒超過一萬元,
所以可以免綜合所得稅~
而且我們所在的縣市有能夠變成自用住宅的優待,
這對於已經有一戶自用住宅的老百姓也是不小的補助~~~
哇!!!!!
另外還可以幫租客申請住宅修繕補助~~~每年新臺幣1萬元
1.住宅每處每年以實際修繕金額核計,每年補助最高新臺幣1萬元,
並得逐年申請住宅出租修繕費用補助至契約終止日,
修繕費用超過每年補助新臺幣1萬元部分,則依民法及租約相關規定辦理。
2.申請住宅修繕補助,應檢具下列文件向6直轄市政府提出申請:
(1)住宅修繕申請書。
(2)住宅所有權人修繕同意書。
(3)租賃契約影本。
(4)修繕後之照片。
(5)修繕住宅之原始憑證(統一發票或收據)正本或影本。
住宅修繕補助~~~
知道有這個後,我們租完隔三天就幫租客換一臺新冷氣
想說舊冷氣已多年
也不是變頻
怕他們電費太貴
趁著還不是很熱的季節換一換
雖然只補助新臺幣1萬元,
但因為本來就想幫新租客換了,
這補助也很即時~還領到環保節能優惠的1000元。
公證費
公證費的規範沒直接寫明政府補助,但其實各縣市都挺支持的,
在3000元的範圍內(新竹市)都可以補助房東與租客
我們的房子很小,
公證費1500元(各補助750元),
所以這方面的錢也省下來,
加上又可以幫助到弱勢族群,
覺得好像挺值得的,
也有專業代管的人幫我們處理租客的一些問題(雖然目前還沒發生),
感覺可以推廣一下,
畢竟無法在那麼多地方蓋許多社會住宅,
也不見得是租客喜歡的地點或房屋,
透過這樣的方式,
政府可以省下蓋房子的錢,
拿來補貼房東與租客,
感覺是個三贏的政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