Kidney2  

臺灣腎臟護理學會腎臟護理師認證辦法

 

壹、目的:為提升腎臟護理照護能力,特訂定腎臟護師認證辦法,使相關作業有所依循。

貳、腎臟護師類別:

一、血液透析護理師。

二、腹膜透析護理師。

三、腎臟照護護理師。

參、申請條件:須符合下各項始得申請參加筆試

一、已繳清當年度常年會費之本會會員。

二、有中華民國護理師證書。

、國內(外)腎臟護理相關床實務經驗至少(含)三年。

四、依申請腎臟護理師類別,完成本會認可之基礎及進階課程。基礎課程:血液透析護理師

16小時、腹膜透析護理師16小時、腎臟照護護理師16小時;進階課程:血液透析護理師

24小時、腹膜透析護理師24小時、腎臟照護護理師24小時

肆、筆試方式:

報名、筆試日期、地點及相關事項,於辦理前三個月公告簡章。

筆試範圍:

(一)本會舉辦之基礎及進階課程內容為主。

(二)腎臟臨床實務相關課程。

(三)醫療護理倫理與法規、感染控制、品質管理之臨床應用。

伍、資格認定:

通過筆試。

二、有效期限為六年,期滿每次展延期限為六年

陸、展延條件:

、應於腎臟護師有效期限六年內。

二、過去六年內實際從事腎臟護師工作三年(含)以上。

三、加繼續教育之積分計達150點,繼續教育積分認定請參見本會訂定之「臺灣腎臟護理

學會腎臟護理師繼續教育積分認定辦法」。

四、申請展延應繳交規定文件及費用,提出審查即退費。

柒、經腎臟護師認證合格者,由本會發給腎臟護理師證書。

捌、本辦法未盡事宜,得提報本會監事會討決議辦並實施。

HappyKidneyRededren1  

arrow
arrow

    每天來杯拿鐵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