Vepesid (etoposide)

 

藥理作用

干擾讓DNA重組的酵素(抑制細胞有絲分裂),以抑制腫瘤細胞的活動。

適應症

抗癌症。

用法用量

有效的口服劑量約為有效靜脈注射劑量之兩倍,調整到最接近的50mg。
本品口服的一般劑量為100-200mg/㎡天服用。每3-4週重複一次,2/天,第1-5天連續服用,或200mg/㎡/天,於第1、3、5天服用。每3-4週重複一次,與其他經證實適用於所欲治療之疾病的藥物併用。

副作用

白血球缺乏症,血小板缺乏(可逆性)。可逆性之禿髮,嚴重喘息及支氣管痙攣。噁心,嘔吐,腹瀉,腹痛,食慾減退極少見。感覺異常,快速靜脈滴注可能引起可逆性低血壓症。

注意事項

1.若於開始治療前曾施放射療法或使用其他抗腫瘤藥品時,須給予充分之停藥期以利骨髓之恢復。

2.若白血球數低於2000/mm3時須暫停治療直到恢復正常,投藥時若有細菌感染亦須獲得控制後才開始。

3.注射時須注意勿使藥品流出靜脈外,以免引起組織刺激作用。

4.懷孕時只限於特殊情況下使用,必須權衡藥效及對母體與嬰兒傷害性之利益得失。

5.用藥時務必定期且經常性地做血液檢查(包括測定血小板數)。

6.於使用前先以注射用生理食鹽水或5%葡萄糖注射用水稀釋成濃度低於0.4mg/ml後以緩慢靜脈點滴注射, 時間至少30分鐘,最好1小時以上。

7.每次治療期間的總劑量不可超過100mg/mm2。

8.一般的治療週期,含投藥期間與停藥期間,為3個或4個,劑量之增減及週期之重覆依患者骨髓儲量及腫瘤對的反應而定。

9.最適宜使用法是與其他化學治療劑合併使用。

10.若欲將與他種骨髓抑制劑合併使用則須適當的減少藥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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